2024年湖北省咸寧市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申報時間:7月5日--8月15日
老師推薦:
2024年湖北教師職稱考試易考軟件
2024年湖北教師職稱考試手機題庫
2024年湖北教師職稱考試易考套餐
(三)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及人社(職改)部門網上審核(8月20日-9月6日)
1.縣級教育主管部門網上審核(8月20日--8月31日)。縣級教育主管部門根據相關職能職責負責網上審核工作,重點審核破格、轉評、事業單位崗位空缺、“雙肩挑”人員的相關手續等,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退回原因。
2.縣級人社(職改)部門網上審核(8月20日--9月6日)。縣級人社(職改)部門根據相關職能職責負責網上復審工作,重點復審破格、轉評、事業單位崗位空缺、“雙肩挑”人員的相關手續等,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申報程序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告知原因。
(四)市級教育主管部門及人社(職改)部門網上審核(9月1日-10月8日)
1.市級教育主管部門網上審核(9月1日--9月20日)。
市級教育主管部門根據系統權限對縣級人社主管部門推送的中小學教師高級及以上職稱申報材料和市直學校(不含中職學校)、局二級單位推送的初、中、高級(含正高)職稱申報材料進行網上審核工作。
2.市級人社(職改)部門網上審核(9月21日--10月8日)。
市人社(職改)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對同級教育部門推送的申報材料進行復審,重點復審破格、轉評、事業單位崗位空缺、“雙肩挑”人員的相關手續等,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申報程序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告知原因。
(五)評委會辦公室網上復審(10月9日--10月15日)。
各評委會辦公室根據相關職能職責負責網上評審工作,重點審核破格、轉評、事業單位崗位空缺、“雙肩挑”人員的相關手續等,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申報程序的申報材料、超出評委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一次性告知。
(六)評審發文
評委會辦公室按管理權限于評審前5個工作日將本年度評審文件、評審工作方案報人社(職改)部門備案,備案內容包括資格審查、公示、評審方案、評審會議程、評審量化評分標準和評審通過率設定等情況。評審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評審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向人社(職改)部門報送評審情況綜合報告,包括評審情況、公示情況、信訪核查情況等。對公示期間發現的問題線索,由評委會組建單位調查核實。對公示無異議或調查核實問題線索不屬實的評審通過人員,按管理權限報人社(職改)部門確認發文。
五、有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政策宣傳。按照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各評委會辦公室、教育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要認真履職盡責,加強對職稱政策和系統操作的學習、宣傳、培訓。要針對常見問題,堅持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積極制作各類匯編、指南、手冊、短視頻進行宣傳解讀,采取集中或專場培訓的形式靈活組織各種政策宣講,積極為服務對象做好政策解讀、系統操作咨詢等工作。同時,注意收集整理申報過程中普遍反映的問題,逐級反饋,不得簡單推諉。
(二)強化源頭管理。職稱申報評審涉及廣大教師切身利益,各類申報人員、審核人員等應將誠信放在首位,把紀律挺在前面,嚴禁弄虛作假。為提高職稱申報的規范化,所有網上申報材料必須客觀真實,在職稱申報、推薦、公示、審核等各環節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堅持“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所有表彰獎勵、教學業務、科研成果、課題研究、課程開發、論文發表、學術成果、專著等均應是獲得現有職稱后所取得的,現職稱之前獲得的成果不計分。各項表彰獎勵、課題研究、課程開發、教學業務及教研成果獲獎、論文發表及論文(教學案例)獲獎、專著等材料計算截止時間按個人網上申報截止時間2024年8月15日執行。
(三)優化評審服務。本年度全面實行網上申報、網上審核、網上評審,各地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政策規定開展職稱申報工作,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和規定時間節點組織完成職稱申報評審工作,不得擅自調整受理申報時間及評審范圍,不得隨意放寬審核把關要求和降低評審條件標準;要大力宣傳職稱網上申報和電子證書信息查驗渠道、方式,積極做好解釋答疑工作,進一步提高服務效能。
(四)壓實評審責任。各評委會辦公室、教育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要認真執行《關于印發〈咸寧市職稱評審責任制度〉〈咸寧市職稱評審工作監督檢查通報制度〉的通知》(咸職改辦〔2024〕6號)文件有關規定,嚴格落實“誰申報誰負責、誰推薦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評審誰負責”的職稱申報評審責任制度,持續加強職稱評審工作全環節、全過程、全方位監督管理。各用人單位、教育主管部門、評委會辦公室、人社(職改)部門,未按規定時間完成網上審核或未正確完成網上審核,造成一定后果或影響評審期限的,將責任倒查,并依紀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五)嚴格評審紀律。各評委會召開評審會時,要組織專家評委集中學習《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40號)、《湖北省評委會管理暫行辦法》(鄂人社規(2021)4號)、《關于印發〈咸寧市職稱評審責任制度〉〈咸寧市職稱評審工作監督檢查通報制度〉的通知》(咸職改辦〔2024〕6號)及年度評審工作方案、評審量化評分標準,并提出有關評審要求和評審紀律,嚴格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對違反評審紀律的評委,要及時上報省、市職改辦并取消評委資格,視情節輕重通報至所在單位。對違反評審紀律的工作人員及其他責任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做好信訪核查。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職稱信訪工作,對各類職稱信訪件按程序認真核查,核查時應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在咸寧市中小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市高評辦”)規定時限內逐級核查到位,并將核查時間、核查人員、核查方式、核查過程、結論性意見及處理意見(包括申報人員和審核推薦人員)等內容形成核查報告并附詳實佐證材料上報。對在信訪核查和處理過程中敷衍塞責、欺上瞞下的,一經查實,將及時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七)加強監督管理。根據《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40號)、《湖北省職稱評審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鄂人社規(2022)3號)、《湖北省評委會管理暫行辦法》(鄂人社規(2021)4號)、《關于印發〈咸寧市職稱評審責任制度〉〈咸寧市職稱評審工作監督檢查通報制度〉的通知》(咸職改辦〔2024〕6號),市人社(職改)部門將會同市教育主管部門持續加強職稱評審全環節、全過程、全方位監督管理,通過質詢、約談、現場觀摩、查閱資料等形式,對各評委會及其辦公室開展評審工作進行隨時、隨機抽查、巡查,以及必要的倒查、復查,對違紀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進一步營造公平公正、風清氣正的職稱評審環境。
(八)其他事項。收費標準按省財政廳、物價局有關規定執行,高級職稱評審費每人300元、中級職稱評審費每人150元、初級職稱評審費每人60元。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我省現行職稱評審政策規定嚴格執行。本年度職稱評審過程中,如遇其他職稱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聯系方式:咸寧市教育局教師管理科(市高評辦)辦公電話:0715-8252249。
附件:
1.2024年度咸寧市事業單位職稱申報情況核定表
2.誠信承諾書
3.關于××同志申報××職務任職資格的公示
????4.2024年咸寧市中小學教師職稱申報網報材料目錄
????5.附件5:鄉村教師連續任教30年證明
6.湖北省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認定)申報表
7.專業技術職務轉評(平級轉評)審批表
8.咸寧市中小學教師職稱申報專業目錄
9.農村教師高級職稱水平能力測試成績表
10.干部學歷更改呈報審批表
11.班主任累計工作年限證明
12.綜合評議(評定)一覽表
13.城區教師在農村學校任教證明
?????????????????????????????咸寧市中小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7月1日
點擊下載附件:
附件1.2024年度咸寧市事業單位職稱申報情況核定表.docx
附件2.誠信承諾書.docx
附件3.任職資格的公示(格式).docx
附件5:鄉村教師連續任教30年證明.doc
附件4.2024年咸寧市中小學教師職稱申報網報材料目錄.docx
附件6:湖北省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認定)申報表.doc
附件7:專業技術職務轉評(平級轉評)審批表.xls
附件9:農村教師高級職稱水平能力測試成績表.doc
附件8:咸寧市中小學教師職稱申報專業目錄.docx
附件10:干部學歷更改呈報審批表.doc
附件11:班主任累計工作年限證明.doc
附件12:綜合評議(評定)一覽表.docx
附件13:城區教師在農村學校任教證明.doc
>>>推薦題庫軟件:2024年湖北省咸寧市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稱..題庫.
如果易考吧 教師職稱考試所轉載內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
離考試: 18 天
關于開展湖北省咸寧市2023年度中小學教師高級職務水平能力測試工作的通知
2024年湖北省咸寧市教師系列高、中級 職稱水平能力測試工作通知
2024年湖北省咸寧市教師系列高、中級 職稱水平能力測試時間和科目
2024年湖北省咸寧市教師系列高、中級 職稱水平能力測試日程安排
2024年湖北省咸寧市教師系列高、中級 職稱水平能力測試準考證打印時間
2024年湖北省咸寧市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荊門市關于開展2023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水平能力測試工作的通知
湖北孝感市2023年中小學教師高級職務人員水平能力測試時間安排
關于開展2023年度湖北省十堰市中小學教師高級職務水平能力測試工作的通知
關于2023年度湖北省黃岡市晉升中小學教師系列職稱專業水平能力測試有關事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