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天津市2023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2.網上填報,誠信承諾
報考人員在報名服務平臺填報相關信息后,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如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在線核查結果返回后,報考人員須本人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報名信息并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試報名條件作出承諾,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承擔不實承諾的后果;報考人員本人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應按我市規定線下辦理審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交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考人員撤回承諾后,應按我市規定線下辦理審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且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3.核查流程
天津市2023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核查流程
報考
方式 類別 注冊
審核 上傳材料 現場審核
?
?
?
?
選擇告知承諾制
?
? 全部報考人員 通過 不需上傳材料 1.不需上傳材料或上傳材料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不需要進行現場審核。
2.上傳材料審核未通過的報考人員,需攜帶上傳電子版材料的原件、身份證原件、《考試報名表》于2023年8月10日(9:00至11:30,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河西區黑牛城道40號)進行資格審核,審核由天津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負責。
未通過 學信網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電子版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 需人工核查
全部報考人員 不需上傳材料 全部報考人員需攜帶身份證件、《考試報名表》、學信網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學歷(學位)證書等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原件于2023年8月10日(9:00至11:30,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河西區黑牛城道40號)進行資格審核,審核由天津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負責。
備注:(1)需要上傳材料的報考人員于2023年8月2日0:00至8月8日24:00登錄報名服務平臺上傳相關資料電子版,審核部門將于2023年8月3日9:00開始對上傳材料進行審核。
(2)報考人員修改有關報考信息請在報名時間結束前完成,報名時間結束后修改報考信息不能在天津考區再次提交。
4.網上交費
(1)交費時間
全部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于2023年8月7日9:00至8月14日16:00登錄報名服務平臺繳納考試費,否則報名無效。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繳費,逾期無法補繳。
(2)考試費用
根據津發改價費〔2016〕660號文件精神,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
一級注冊建筑師考試費(客觀題):每人每科58元;
一級注冊建筑師作圖題考試費(主觀題):每人每科147元;
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費(客觀題):每人每科65元;
二級注冊建筑師作圖題考試費(主觀題):每人每科70元。
報考人員確認報名繳費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五、考試大綱
2023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使用新版《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2021年版)》《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2022年版)》(以下簡稱新大綱)。
按照《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新舊考試科目成績認定銜接辦法》,2023年起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科目由9科調整為6科。為做好新舊大綱考試平穩過渡,我們將對涉及調整的舊大綱《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場地設計》《建筑結構》《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建筑技術設計》5個科目在2023年進行收尾考試,5個科目中部分科目未合格的考生,可繼續按舊大綱參加未合格科目的考試,或直接參加新大綱對應科目的考試。2024年起不再進行舊大綱上述5個科目的考試。
《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新舊考試科目成績認定銜接辦法》《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新舊考試科目成績認定銜接辦法》和新大綱可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下載。
網址:https://www.pqrc.org.cn/Default.aspx
六、準考證打印
應試人員于2023年10月11日9:00至13日24:00登錄報名服務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
特別提示: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考試,缺少任一證件不得參加考試。
七、考試成績公布
(一)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3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9號),將于2024年1月下旬公布考試成績,屆時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為http://www.cpta.com.cn)成績查詢欄目查詢。
(二)考試成績公布后,如應試人員對本人考試結果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30日內將成績核查申請發送至tjkpzxchengji@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績核查的具體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天津人事考試”版塊“辦事服務—辦事指南”欄目查詢。
成績核查范圍: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18號)文件規定,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應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向省級人事考試機構提出成績復查申請。成績復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數合計和登錄是否有誤。成績復查過程中,工作人員不得向應試人員或其委托人出示試卷、答卷、標準答案、視頻監控等相關材料,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復查后的成績為最終成績。
(三)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四)考試結束后將對擬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八、考試合格證書領取
合格證書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印制并發往各地,應試人員可在成績公布后,注意登錄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天津人事考試版塊“通知公告”欄目查詢領取時間及方式。
符合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的8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資格全部科目考試并合格,方可獲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
符合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資格全部科目考試并合格,方可獲得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
九、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二)請報考人員及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并于報考前認真閱讀報考條件說明。
(三)報考人員將照片轉為電子文件,并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首頁上的“工具下載”欄目,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處理,合格后上傳。
上傳照片文件應為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冊的報考人員無須更換照片。上傳的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資格證書,請上傳時慎重選用。上傳的照片必須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認報考人員容貌或照片與本人相貌不符的,將不能參加考試。
(四)報考人員須使用激光或噴墨打印機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同時須持有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銀行卡,確保卡內有足夠支付考試費的金額。
(五)為保證報名繳費順利進行,建議報考人員使用360安全瀏覽器的極速模式進行繳費操作。為確保銀行卡及個人信息安全,請盡量不要到網吧等公共場所進行網上報名和繳費。
(六)需要票據的報考人員請繳費成功后在報名服務平臺中查詢繳款碼并訪問天津市財政局官網(http://cz.tj.gov.cn)打印電子票據,進入網址后,選擇“政務服務”按鈕,在右側“財政服務區”模塊中選擇“電子票據查驗”,進入頁面后選擇“繳款碼查驗”,分別輸入繳款碼和驗證碼打印電子票據。
特別提示:因打印財政票據需采集報考人員工作單位信息,請報考人員在報名服務平臺中準確填寫“工作單位”欄目內容,繳費完成時,財政票據同步采集此項信息,無法修改財政票據上此項信息。
(七)報考人員注冊手機號碼如有變化,請及時登錄報名服務平臺,點擊“注冊維護”辦理電話變更,如未及時變更,無法聯系,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報考人員同時須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戶名及密碼,如泄露給他人,導致個人信息外泄或不實、虛假承諾,相關后果由本人承擔。
(八)在報名過程中遇到問題,可閱讀報名服務平臺相關說明,也可撥打電話進行咨詢。請廣大考生隨時關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天津人事考試版塊“通知公告”欄目內的有關事宜和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天津人社”或“TJHRSS”,及時獲取考試資訊。
考務咨詢電話:12333
政策報名條件咨詢電話:23612977(開通時間:2023年8月2日至8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銀聯咨詢電話:95516
?
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
2023年7月28日
?
?
附件
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
報考專業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7號)、《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2004年版)、《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版)等相關規定,關于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專業說明如下:
一、報考專業
(一)一級注冊建筑師
“建筑學”:包括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原建筑設計)
“相近專業”:包括城鄉規劃(原城市規劃)、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風景園林、環境設計(原環境藝術、原環境藝術設計)、歷史建筑保護工程
(二)二級注冊建筑師
“建筑學”:包括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原建筑設計)
“相近專業”:本科及以上包括城鄉規劃(原城市規劃)、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風景園林、環境設計(原環境藝術、原環境藝術設計)、歷史建筑保護工程;專科包括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原建筑裝飾技術)、中國古建筑工程技術、環境藝術設計(原環境藝術)、園林工程技術(原風景園林)、城鎮規劃(原城鄉規劃)、建筑工程技術(原房屋建筑工程);中專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原工業與民用建筑)、建筑裝飾、古建筑修繕與仿建(原古建筑營造與修繕)、城鎮建設
二、由于教育部專業名稱調整及高校自設專業的影響,難以列舉所有專業名稱。專業名稱不在本列舉范圍內的,可由報考人員提供學校專業課程設置、培養計劃等材料,按下列情況審核處理:
(一)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建筑學專業一致,可參照建筑學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二)多數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建筑學專業一致,可參照相近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三)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相近專業基本一致,可參照相近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
如果易考吧 建筑師考試所轉載內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