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天津市2023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時間及安排
2023年10月14日、15日、21日、22日。
一級注冊建筑師:
10月14日8:00—11:30建筑設計(新大綱);
10月14日13:00—15:30建筑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新大綱);
10月14日16:00—18:00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舊大綱);
10月14日16:00—18:30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新大綱);
10月15日8:00-12:00建筑結構(舊大綱)
建筑結構、建筑物理與設備(新大綱);
10月15日14:00—17:30*場地設計(作圖題)(舊大綱);
10月21日8:00—10:30建筑材料與構造(新大綱);
10月21日12:30—18:30*建筑方案設計(作圖題)(新大綱);
10月22日8:00—10:30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舊大綱);
10月22日12:30—18:30*建筑技術設計(作圖題)(舊大綱);
二級注冊建筑師:
10月14日8:00—11:00建筑設計、建筑材料與構造;
10月14日13:00—15:30建筑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
10月15日8:00—10:30建筑結構、建筑物理與設備;
10月15日12:30—18:30*場地與建筑方案設計(作圖題)。
注:帶*號的4個作圖題科目的應試人員于考試前30分鐘進入考場做準備。
為確保新舊考試大綱銜接工作順利實施,現將新舊大綱科目報考及成績管理的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首次報考的新考生,只可報考新大綱科目。
(二)非首次報考,但檔案庫中無有效合格科目成績的考生,視同為新考生,只可報考新大綱科目。
(三)舊大綱《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場地設計》《建筑結構》《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建筑技術設計》5個科目中部分科目成績未合格的老考生,可報考舊大綱科目,或可直接報考新大綱科目。
老考生不可同時報考舊大綱科目及其合并后對應的新大綱科目。如報考舊大綱《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場地設計》,則不可報考新大綱《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如報考舊大綱《建筑結構》《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建筑技術設計》,則不可報考新大綱《建筑結構、建筑物理與設備》。未按上述要求報考的,則考試成績以新大綱科目為準。
如果易考吧 建筑師考試所轉載內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