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報名時間: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14日17:00,準考證打印時間:2023年11月20日9:00起,考試時間:2023年11月25日
(一)試卷閱評。筆試科目評卷由計算機系統完成,現場考試(面試)評分由閱卷評委完成。
(二)成績認定。考生的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場考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為合格。加試考生的考試結果以現場考試(面試)成績滿足劃線要求為合格。考生的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三)考試結果公布。2024年3月11日9:00起,考生可登錄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試結果。
七、考試結果復核
考生需要對本人考試結果進行復核的,可自考試結果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省旅文廳提出復核申請,復核結果為最終結果,不予再次復核。考試結果復核工作按《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辦理。
八、證書核發
對考試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級旅文行政主管部門頒發“導游資格證書”。考生領取證書需提供與報名信息一致的材料原件,供發證人員核驗。
九、其他報考事項
(一)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報考要求
1.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資格考試,按《關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旅辦發〔2008〕174號)有關規定執行,報名過程中也可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供資格審核。
2.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須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供資格審核,臺灣居民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其他要求與大陸地區考生相同。
(二)中等職業學校旅游類專業報考要求
2024屆中等職業學校旅游類專業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且取得畢業證書,方可領取“導游資格證書”。
十、有關要求
海南省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工作由省旅文廳統籌組織、指導和監督,省旅游教育培訓中心負責具體實施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報名和交費審核、考場設置、考務管理等工作。
(一)加強考試管理。省旅游教育培訓中心應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管理和實施,嚴格遵守考試管理辦法,明確工作人員及其工作職責,加強對報名審核、考試組織、費用收取、考試結果發布、證書核發等各環節的全過程管理,嚴格按照時限開展工作,確保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工作有序開展。
(二)落實考務責任。省旅游教育培訓中心要嚴格落實考試事前、事中、事后的各項考務責任,組織考務人員加強對考試工作有關文件、規定的學習,落實各個環節的考務責任,強化履責意識,提高履職能力。對在考試工作中特別是疫情防控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推諉拖延、擅離職守、隱瞞實情、漏報謊報等違反相關規定的,嚴肅問責追責并予以通報。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嚴肅考風考紀。省旅文廳要切實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和權威性,省旅游教育培訓中心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考試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落實巡考人員及其責任,對于考試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事件,一經查實即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若有其他事宜將另行公告。詳情請查詢:陽光海南網(lwt.hainan.gov.cn),聯系人:陳老師,咨詢電話:0898—6522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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