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3年10月自學考試報考時間:6月26日9:00開始,7月7日17:00結束
2023年10月自學考試將于10月28-29日進行,為切實做好江西省2023年10月自學考試報名工作,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自學考試工作實際,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凡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報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二)在中國定居并持有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請報名。
(三)報考對象的限定:
1.公安管理學專業本科段報考對象限定為公安(含鐵路、交通、林業、民航公安)、武裝警察中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法學類、公安類專科畢業生。
2.護理學專業本科段報考對象限定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對口專業專科畢業生。
3.中藥學本科段報考對象限定為已取得衛生類職業資格的在職人員,具有中藥士、藥劑士及以上技術職務,或從事中藥生產、經營等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職人員中的專科畢業生。
4.藥學專業本科限定為具有醫學類專科以上學歷的在職人員或在校學生。
注:根據有關規定,對不符合以上1、2、3、4報考條件的考生,需承擔不被承認考試結果,不被受理畢業申請的后果,請謹慎報考。
5.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或在延遲畢業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報考時間
(一)新生注冊時間:6月26日-30日,每天9:00-17:00。
(二)網上報考時間:6月26日9:00開始,7月7日17:00結束。
三、報考方式
我省自學考試實行考生個人網上報名、網上選報課程和網上繳費。不接受任何單位或個人有組織的集體報考。
四、新生注冊
(一)首次報考者本人在規定時間內到戶籍或居住、就學、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招考辦)(含設在高校的報名點)(以下簡稱“報名點”)辦理新生注冊手續,現場采集信息,本人核對信息無誤需簽字確認,24小時后可憑準考證號和姓名在網上選報課程及繳費。
(二)各報名點負責新生注冊資格審核,有關材料需留存備查。設置在高校的自考報名點,工作職責與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報名點一致,負責接收轄區內戶籍或居住、就學、工作單位的考生新生注冊及受理畢業申請。江西省2023年10月自學考試報名點詳見附件1。
(三)本省戶籍并在戶籍所在地報考的,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進行注冊。
(四)不在戶籍所在地注冊的新生,除身份證原件外,還需要提交的材料,滿足以下情況之一即可:
1.外省籍在贛工作或本省戶籍在異地工作的,須持近三個月繳納社會保險憑證(社保機構蓋章)或繳納個人所得稅憑證(稅務部門蓋章)的原件、復印件;
2.外省籍在贛學習或本省戶籍在異地學習的,須提供學生證及所在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在讀證明原件、復印件;
3.外省籍或本省戶籍在異地居住的,須提供居民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
五、網上報考
(一)報名網站:考生于2023年6月26日至7月7日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jxeea.cn),進入自學考試網上報名入口,按照提示信息登錄系統進行報名。
(二)選報課程:所有考生均在報名網站選報課程。網上選報課程→確認報考信息→完成網上繳費→查詢確認報考信息。
因疫情原因缺考2022年10月自學考試且已辦理了延期申請的考生,在抵扣完2023年4月自學考試報考課程后仍有剩余報名費的,其費用可繼續在本次報考時自動抵扣,本次報名結束后,仍有剩余報名費的,將不再延至今后的課程報考。
(三)網上繳費:考生網上選報課程后確認報考信息,生成支付訂單,每日繳費時段為9:00-21:00,網上繳費完成后不予退費,逾期未繳費則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考生根據網上報名系統界面提示進入“江西省政務服務統一支付平臺”繳費。
六、報考收費標準
(一)自學考試報名考試費:每門課程40元,實行網上繳費。
(二)新生準考證費:每人15元,選報了課程的新考生準考證費與課程報名考試費一并在網上繳納。
七、注意事項
(一)僅注冊新生身份但未報考任何課程的考生,其注冊取得的準考證號在報考結束后自動注銷,此類考生今后報考仍須按新考生報考程序重新申請準考證號辦理報名手續。
(二)老考生在網上選報課程時,自行選擇考區和報考點。新考生系統默認報名點所在考區為首次報考的考區。按國家教育考試要求,考生全部進入標準化考點考試,考點由各設區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負責統籌安排。
(三)考生應避免在報名結束前的最后時間報考課程和繳費,以免因停電、網絡堵塞等原因導致錯過報考和繳費。
八、考試及考試專業安排
(一)考試安排
1.考試時間:2023年10月28日-29日。10月20日起,考生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下載并打印《考試通知單》,《考試通知單》使用普通A4紙打印,嚴禁偽造、變造或擅自涂改。考試時,考生須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考試通知單》方可入場,嚴禁在《考試通知單》正反面做任何標記。
2.自學考試須安排在與國家、省、市網絡平臺互聯互通的標準化考場內進行。考點設置須遵循“教考分離”原則,考生須實行隨機編排考場。
3.殘疾考生參加自學考試,參照教育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教學〔2017〕4號)執行,需考試機構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便利的條件,應在報考課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向設區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提出正式書面申請,報考結束后不予受理。
4.考試成績于12月上旬在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可在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向所在設區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申請查分。查分原則是查有無漏評、分數漏登或統計錯誤,評分寬嚴不屬于查分范圍。
(二)專業安排
1.江西省2023年10月自學考試課程安排詳見附件2。在考試課程安排表中,專業名稱前標注“△”符號的為限定報考對象的專業。專業名稱前標有●符號為停考過渡專業,僅限老生報考。
2.2024年起,我省將對開考專業考試計劃進行調整。根據教育部頒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范(2021年)》,專業和課程結構發生較大變化。我省將對已開考專業及其考試計劃進行相應調整,調整的方案將另行公布。截止2023年12月,所有專業仍按照現行專業考試計劃辦理畢業。2024年,所有考生均按照新的專業基本規范制定的考試計劃報考、參加理論考試、申請課程抵免、參加實踐性環節考核及申請畢業,具體實施時間以省教育考試院官網發布通知為準。
(三)停考專業
1.2022年6月起,教育管理專業(本科,代碼:340101)、漢語言文學專業(專科,代碼:970201)不接納新生報考。老生可繼續報名參加以上兩個專業的課程考試,直至2025年10月。2025年10月最后一次頒發以上兩個專業的畢業證書。
2.2023年起,公共安全管理專業(專科,代碼:680109K)不接納新生報考,老生可繼續報名參加該專業課程考試直至2023年12月。2024年起,不再頒發該專業的畢業證。
3.具體停考規定,詳見《關于我省自學考試停考教育管理專業(本科)、漢語言文學專業(專科)的通知》(贛招委字〔2022〕10號)和《關于我省停考自學考試公共安全管理專科的通知》(贛招委字〔2022〕16號)文件。
九、其他相關事項說明
(一)實踐性環節考核
1.各專業考試計劃中設置的實踐性環節考核課程(含實踐及畢業考核、畢業論文)由相應主考學校負責組織報名和考核工作。
2.2023年下半年自學考試實踐性環節考核于2023年6月中下旬報名,2023年11月上旬考核,具體時間和考核要求以各主考學校官網公布的內容為準。
(二)省際轉考手續辦理
1.考生從本省轉到外省或從外省轉到本省繼續參加自學考試的,應辦理省際轉考手續。
2.2023年下半年轉出手續辦理時間為8月24日-30日(工作日),轉入手續辦理時間為9月11日-18日(工作日)。
(三)課程抵免申請
2023年下半年課程抵免申請的具體時間請于9月中下旬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官網查看相關通知。
(四)我省自學考試有關報名、考試、專業計劃、主考學校、畢業申請、信息更正等問題,考生可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官網,在自學考試欄目下的常見問答中查閱。
附件:
1.江西省2023年10月自學考試報名點安排表.doc
2.江西省2023年10月自學考試課程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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