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省臨高縣公務員考試2023年海南省公務員考試(1511人) 報名時間:2023年1月9日8:00至1月13日16:00,準考證打印時間:2023年2月21日9:00后,筆試時間:2023年2月25日至2月26日 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專業科目)和面試。公共科目考試范圍為《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公安專業科目考試范圍為《2023年度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見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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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省臨高縣公務員考試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9日至2005年1月8日期間出生),2023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2年1月9日至2005年1月8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照《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2010〕59號)界定。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2023年8月31日。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報名時間
(一)職位查詢
有關報考政策請參閱《海南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報考指南》(見附件1)。
具體的招考職位、招考名額、考試類別、報考資格條件以及專業目錄等詳見《海南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海南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2、附件3)。請登錄南海先鋒網站(https://www.nanhaixf.gov.cn)或海南省考試局網站(http://ea.hainan.gov.cn),進入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網上報名系統(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查閱。
需要咨詢公告中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以及其他信息時,請直接與上報單位聯系(見附件5)。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包括提交報考申請、上傳照片等圖片、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參加筆試確認、打印準考證等環節。報考后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考錄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
報名時間:2023年1月9日8:00至1月13日16:00。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應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注冊,填寫并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023年1月9日8:00至1月11日16:00期間,網上報名系統將顯示各招考職位報考人數等情況,1月11日16:00之后,不再顯示各招考職位報考人數。
參考往年情況,報名初始階段人數較少,資格審查速度較快,報名最后階段尤其是最后兩天報名集中,屆時會影響資格審查速度。建議報考人員合理安排報名時間,根據本人的專業、意愿和職業規劃等盡早報名。
2.上傳照片等圖片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身份證、畢業證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片(2寸jpg格式,100KB以下);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上傳有本人照片并加蓋院校系等公章的證明。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報考指南、專業參考目錄、職位表等,根據個人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并按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填寫相關信息。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所填報的個人信息不得更改。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規違紀的有關規定處理。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
3.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在2023年1月13日12:00前及時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通過的,不能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網上報名系統將于2023年1月13日16:00準時關閉,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
4.參加筆試確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須于2023年2月8日8:00至2月10日16:00期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參加筆試確認。確認通過的,系統提示“確認成功”。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確認的視為放棄筆試資格,不能參加筆試。
5.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須于2023年2月21日9:00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
三、考試時間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專業科目)和面試。公共科目考試范圍為《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公安專業科目考試范圍為《2023年度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見附件4)。
(一)筆試
報考人員及時關注疫情情況和考試防疫要求,按照規定進行有關考前準備,并配合做好考試現場疫情防控工作,以免影響正常參加考試。
1.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申論為主觀性試題。申論試卷分為A、B、C三類。縣(市)級以上職位使用申論A類試卷;鄉鎮職位使用申論B類試卷;行政執法類職位使用申論C類試卷。所有報考人員均須參加公共科目筆試。
2.專業科目筆試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需進行公安專業科目筆試。
3.筆試時間、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23年2月25日
專業科目筆試時間:2023年2月26日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科目每科分值為100分。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總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計算方法如下:
A、B、C類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60%+申論×40%。
專業A、B、C類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40%+申論×30%+專業知識×30%。
海南省戶籍(或海南省生源)的少數民族人員報考少數民族縣(市)或省直單位駐少數民族縣(市)職位的,按本人筆試成績的5%給予加分。
5.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
筆試結束后,由省委組織部研究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分別為:(1)市(地)以上機關線;(2)非少數民族縣(市)線;(3)少數民族縣(市)線;(4)艱苦邊遠地區鄉鎮線。
對專門面向殘疾人招考的職位,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時予以政策傾斜。
6.筆試合格分數線和筆試成績發布
筆試合格分數線在南海先鋒網和海南省考試局網站發布,筆試成績及職位排名情況請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查詢。
(二)面試
1.面試人選
根據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的比例,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計劃錄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為1:2;計劃錄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為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職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方式
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或結構化小組面試方式。
3.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在南海先鋒網和海南省考試局網站發布。
4.面試合格分數線
(1)市(地)以上機關線65分;(2)非少數民族縣(市)線63分;(3)少數民族縣(市)線60分;(4)艱苦邊遠地區鄉鎮線58分。
(三)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考試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考試綜合成績及職位排名情況請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查詢。
報考同一職位有兩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序按以下辦法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筆試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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