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做好2024年度衛生高級職稱申報評審考試報考條件
(一)申報評審范圍。
1.在我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醫、護、藥、技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可申報衛生副高級職稱評審。
2.在我市縣(區)級及以下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醫、護、藥、技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可申報基層衛生高級職稱評審,但不得在同一年同時申報衛生副高級職稱和基層衛生高級職稱評審。
(二)申報評審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貫徹新時代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自覺踐行“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于奉獻、大愛無疆”的職業精神,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協作精神、敬業精神和醫德醫風。
2.身心健康,心理素質良好,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
3.任現職以來,申報前規定任職年限的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年度考核結果為“不合格”“基本合格”的年度不得計算任職時間。
4.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醫療類、護理類高級職稱,須取得相應類別醫師、護士資格,并按規定進行注冊,取得相應的執業證書。申報醫療類高級職稱,申報專業須與執業注冊范圍一致。
5.學歷資歷要求。
(1)副主任醫師:具備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受聘擔任主治(管)醫師職務滿5年;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在縣級及以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受聘擔任主治(管)醫師職務滿7年。
(2)副主任護(藥、技)師:具備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受聘擔任主管護(藥、技)師職務滿5年;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受聘擔任主管護(藥、技)師職務滿7年。
(3)基層衛生副主任醫(護、藥、技)師:具備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受聘擔任(基層衛生)主治(管)醫(護、藥、技)師職務滿5年;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受聘擔任(基層衛生)主治(管)醫(護、藥、技)師職務滿7年;或具備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基層衛生)主治(管)醫(護、藥、技)師職務滿9年。
(4)基層衛生主任醫(護、藥、技)師:具備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受聘擔任(基層衛生)副主任醫(護、藥、技)師職務滿5年;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受聘擔任(基層衛生)副主任醫(護、藥、技)師職務滿7年。
6.衛生(基層衛生)副高級資格考試要求。
(1)申報副主任醫(護、藥、技)師職稱評審前,須參加衛生副高級資格考試且成績合格。申報專業須與衛生副高級資格考試專業、從事專業一致(未開考專業,選擇相近專業報考)。
(2)申報基層衛生副高級職稱評審前,須參加(基層)衛生副高級資格考試且成績合格。申報專業須與(基層)衛生副高級資格考試專業、從事專業一致(未開考專業,選擇相近專業報考)。
7.工作量、工作業績、繼續醫學教育、進修學習、對口支援、健康科普等要求按照《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衛規(2022)3號)、《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明確衛生高級職稱申報評審有關要求的通知》(川衛人事函(2023)146號)和《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衛生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川衛人事函(2024)242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每類工作業績成果代表作,申報人員選擇1~3項任現職期內最能反映本人專業技術水平的本專業標志性工作業績成果作為代表作。
執業醫師在申報副主任醫師職稱前,須按要求完成對口支援并考核合格,未公布考核結果的人員不得申報。
(三)申報評審程序。
根據《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關于全面推行應用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從2024年起,巴中市衛生技術人員副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和巴中市基層衛生技術人員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將使用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進行職稱申報、審核、評審和發證。
1.個人申報。
本次評審實行網上申報。申報人員須在規定的申報時間期間登錄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按申報類別(衛生副高、基層衛生高級)分別選擇巴中市衛生技術人員副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或巴中市基層衛生技術人員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發布的評審活動,嚴格按照系統要求申報,如實填報并提交申報信息(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直接影響評審結果)。
申報人員提交申報信息后,須在評審系統下載打印《四川省職稱評審申報表》(以下簡稱《評審表》),在“誠信承諾書”和“取得現職稱以來工作總結”欄簽字后與其他紙質申報材料一起提交單位審核。
2.單位審核。
申報人員所在單位須對申報人員提供的各類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以及是否符合申報評審條件等逐一進行審查,并登錄評審系統對申報人員網上信息逐一核實,同時對單位擬推薦的申報人員基本情況和業績材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須在《評審表》的“誠信承諾書”和“工作單位或人事檔案管理單位推薦意見”欄內簽署詳細推薦意見和加蓋單位行政公章,在《綜合信息表》(附件2)的“任現職以來是否有醫療差錯事故、收受紅包或受行政處分”“公示結果”“所在單位審查意見”欄內簽署審查情況、推薦意見和加蓋單位行政公章,在《工作量登記表》的“公示情況”“單位審核意見”欄內簽署審核意見和加蓋單位行政公章,并在評審系統提交審核結論。
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公示前向全體職工下發擬推薦申報人員公示的通知,明確公示事項、時間、地點、內容、受理監督舉報的部門和聯系方式等。單位公示通知須作為綜合推薦材料附件與申報材料一并提交。
3.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市級主管部門審查。
縣(區)衛生健康局、巴中經開區社會事務局、市級主管部門負責審查核實申報人員的推薦材料,在《評審表》和《綜合信息表》相應欄目簽署審核意見并送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查。各級審查部門還須登錄評審系統提交審核結論。
申報衛生(基層衛生)高級職稱不受本單位崗位職數或結構比例限制,經審查合格人員的材料按申報類別分別逐級報送至市衛生技術人員副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或市基層衛生技術人員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統稱為“市衛生高評委辦公室”)。
4.市衛生高評委辦公室審核。
市衛生高評委辦公室按照《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衛規(2022)3號)、《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明確衛生高級職稱申報評審有關要求的通知》(川衛人事函(2023)146號)和《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衛生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川衛人事函(2024)242號)等規定開展審查。
5.同行專家評議。
市衛生技術人員副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和市基層衛生技術人員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按照《四川省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川人社發(2020)31號)、《四川省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川衛規(2022)3號)、《巴中市職稱評審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巴人社發(2023)9號)等規定開展評審工作。
2024年起,申報巴中市衛生技術人員副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衛生副高級職稱人員和申報巴中市基層衛生技術人員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基層衛生高級職稱人員,均須參加專業水平能力答辯。答辯以現場問答方式進行,主要考察申報人的基礎知識、專業理論、臨床實踐能力等。
6.評審結果公示及確認。
巴中市衛生副高級和基層衛生高級職稱評審結果將在市衛生健康委網站(http://wsjkw.cnbz.gov.cn/)、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s://rlzyshbzj.cnbz.gov.cn/)和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公示10天。公示無異議者,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后發文公布。
(四)申報材料要求。
1.網上填報要求。
申報人員須將學歷學位證明、職稱證書及聘任文件、年度考核結果、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衛生副高級資格考試合格材料、工作業績成果代表作、繼續醫學教育證明、進修結業證、對口支援證明、健康科普證明、破格申報材料等與評審有關的材料原件掃描上傳,且須對上傳材料的清晰度和真實性負責。
(1)《評審表》須個人在評審系統申報填寫和提交后下載打印(不得更改)。
(2)《四川省衛生高級職稱評審綜合(公示)信息表》(以下簡稱《綜合信息表》)(附件1)須個人填寫并提交單位審核。
(3)綜合推薦材料由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據實撰寫,主要反映申報人員任現職以來的政治思想、專業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內容(字數不超過1500字)。綜合推薦材料須單位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并須參照《政治思想評分內容及參考分值》(附件7)對申報人員政治思想進行評分(未評分的以零分計算)。簽章后的綜合推薦材料須原件掃描上傳。
(4)任現職以來的年度考核結果證明(單位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須原件掃描上傳。
(5)申報人員工作量由所在工作單位據實出具,并由申報人員本人在申報系統如實填報,《臨床、口腔醫師申報衛生高級職稱工作量登記表》《公共衛生醫師申報衛生高級職稱工作量登記表》《護理人員申報衛生高級職稱工作量登記表》《藥學人員申報衛生高級職稱工作量登記表》《醫學技術人員申報衛生高級職稱工作量登記表》《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基層衛生高級職稱工作量登記表》(以下簡稱《工作量登記表》)(附件2)須個人填寫并提交單位審核、公示。
(6)任現職以來的業績成果代表作須原件掃描上傳。
(7)繼續醫學教育證明材料須原件掃描上傳。繼續醫學教育內容應能明確反映申報人員基本情況、任現職以來的繼續醫學教育完成情況等。
(8)進修結業證、《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免進修學習登記表》(以下簡稱《免進修學習登記表》,附件3)及相關證明材料,《城市衛生技術人員對口支援基層工作自我鑒定及相關證明表》(以下簡稱《基層工作自我鑒定及相關證明表》(限2017年及以前派出對口支援人員提交,附件4)、城鄉醫療衛生對口支援“傳幫帶”工程考核結果材料、《城市衛生技術人員免對口支援登記表》(以下簡稱《免對口支援登記表》,附件5)及相關證明材料須原件掃描上傳。
(9)破格申報人員須將破格申報佐證材料原件掃描上傳。
2.資格審核要求。
(1)各地、各部門、各單位須對申報人員系統填報的內容,紙質材料和電子附件材料進行逐項審查核實,在紙質材料和評審系統簽署內容是否真實和是否同意推薦的意見,并在紙質材料加蓋公章。
(2)網上申報信息須與申報人員實際情況相符。
(3)各縣(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轄區內(含社會辦醫療機構)申報人員材料審核把關,市級相關部門負責所屬單位申報人員材料審核把關,市健康教育和衛生管理中心具體負責委屬各單位、委管社會辦醫療機構申報人員材料審核把關,按要求送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職改辦)逐級審查并在《評審表》《綜合(公示)信息表》相應欄目簽署意見。
3.材料報送要求。
(1)所有紙質申報材料統一規格為А4紙、雙面印制。因材料書寫潦草或復印件字跡不清而影響評審的,責任自負。
(2)紙質申報材料裝訂要求。
①《評審表》須左側膠裝,一式二份。
②《綜合信息表》和綜合推薦材料依次裝訂成冊,一式一份。
③《工作量登記表》,一式一份。
④電子附件材料一套。包括學歷學位證明、職稱證書及聘任文件、破格申報材料、年度考核結果、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衛生副高級資格考試合格證、工作業績成果代表作、繼續醫學教育證明、進修結業證、對口支援證明、健康科普證明等。嚴格按照電子材料命名和文件格式要求(另行下發)提交電子附件材料,存儲在U盤隨紙質材料報送。
(3)紙質申報材料須用標準牛皮紙檔案袋妥為包裝,每人一袋。
(4)縣(區)衛生健康局、巴中經開區社會事務局、委屬各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審核完成后,須在評審系統下載打印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審核通過的《申報人員名冊》,加蓋公章后與紙質申報材料一同報送市衛生高評委辦公室。
(5)紙質申報材料應由專人報送,當面清點,完備手續。材料不齊、手續不全和未按時報送者,不予受理。
(五)其它事項。
1.衛生正高申報評審材料報送要求與衛生副高和基層高級
職稱申報評審材料要求一樣。
2.資歷和相關材料時間計算。
任職時間計算到2024年12月31日,任職年限須扣除脫產參加學歷教育的時間。學歷學位取得時間、工作量計算時間、工作業績材料取得時間均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3.評審費。
根據《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規定,申報高級職稱評審人員須繳納評審費320元。
申報材料通過市衛生高評委辦公室資格審核后,由縣(區)衛生健康局和委屬單位統一收繳評審費,由市健康教育和衛生管理中心出具收費發票。繳費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費。
4.疫情防控一線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20)40號)等規定執行。
5.綜合幫扶涼山州脫貧攻堅工作隊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綜合幫扶涼山州脫貧攻堅工作隊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在衛生高級職稱評審中享受的激勵政策,按照《四川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完善衛生職稱制度的意見》(川衛發(2018)52號)等規定執行。
綜合幫扶涼山州脫貧攻堅工作隊隊員在申報系統選擇“涼山州脫貧攻堅綜合幫扶工作隊隊員”標識并上傳佐證材料;在衛生副高級資格考試、進修學習相應欄目選擇減免選項;在工作業績成果代表作欄可選擇“綜合幫扶涼山州脫貧攻堅工作隊隊員幫扶期滿考核合格”并上傳3個年度的考核材料。
6.材料收取和答辯等。
申報材料收取具體事務由市健康教育和衛生管理中心(巴中市巴州區江北大道東段326號405室,聯系電話:0827-5281556)負責。答辯時間、地點和答辯方式另文通知。
凡評審未通過者,不再進行復議,其所有申報材料一律不予退還,請單位和個人妥善保留相關原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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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詳見具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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