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稅務師考試真題及答案:涉稅服務實務(簡答題)網絡整理版,更多天津稅務師報名時間、考試時間以及考試模擬試題,請訪問易考吧天津稅務師欄目
2021年天津市稅務師考試真題及答案:涉稅服務實務(簡答題)網絡整理版
簡答題
1.個人直接轉讓限售股和通過合伙企業轉讓限售股增值稅和個稅的處理、計稅依據和申報。
(1)個人直接轉讓限售股:
①個人轉讓金融商品,免征增值稅。
②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脫率征收個人所得稅.以每次限售股轉讓收入,減除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稅費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般由證券機構扣繳稅款。
(2)個人通過合伙企業轉讓限售股:
①合伙企業轉讓金融商品,應繳納增值稅。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臺伙企業自行申報繳納增值稅。
②合伙企業取得限售股轉讓收入扣除限售股計稅基礎和合理稅費后的余額計算經營所得.計算合伙企業經營所得時,對外投資發生的融資利息支出允許按稅法規定的標準準予扣除。
合伙企業取得的所得“先分后稅“,按規定分配給合伙人后,個人合伙人對分得的經營所得,按照“經營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稅款優先的方式有哪些。
(1)稅收優先于無擔保債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納稅人欠繳稅款發生在納稅義以其財產設定抵押、質押或者納稅人的財產被留置之前的,稅收優先于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執行。
(3)納稅人欠繳稅款,同時又被行政機關決定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的,稅收優先于行政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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