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市稅務師考試真題及答案:涉稅服務實務(簡答題)網絡整理版,更多北京稅務師報名時間、考試時間以及考試模擬試題,請訪問易考吧北京稅務師欄目
2022年北京市稅務師考試真題及答案:涉稅服務實務(簡答題)網絡整理版
一、簡答題(考生回憶版)
(考生回憶版)1.某稅務所的稅務管理員小李發現其管理的某個體工商戶有逃避納稅義務的行為,經計算,當期應納稅額1.5萬元。為避免稅款流失,小李通過打電話方式向稅務所所長請示并經同意后,在納稅申報之前先行扣押了該個體工商戶經營的價值1.2萬元的商品和個體工商戶業主自用的價值0.3萬元的電動自行車,在扣押過程中進行了執法攝像作為證據。要求:
(1)稅務管理員扣押納稅人的商品和電動車屬于什么稅款征收措施?
(2)指出上述稅款征收措施中不符合現行稅收征收管理法律規定之處。
[答案及解析]
(1)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屬于“稅收保全措施”
(2)不符合現行稅收征收管理法律規定之處:
①稅務機關有根據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的,可以在規定的納稅期之前,責令納稅人限期繳納應納稅款;在限期內發現納稅人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的收入的跡象的,稅務機關可以責成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納稅人拒絕提供或無力提供的,再采取稅收保全措施。
②稅收保全措施的批準主體是“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而非稅務所所長。
③單價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在稅收保全措施范圍之內。
[知識點]稅款征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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