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簡介
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所稱注冊消防工程師,是指經考試取得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并依法注冊后,從事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測等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注冊消防工程師分為高級注冊消防工程師、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高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評價辦法另行制定。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英文分別譯為:
Level 1 Certified Fire Engineer
Level 2 Certified Fire Engineer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組織機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共同負責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的政策制定,并按照職責分工對該制度的實施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的實施與監督管理。
公安部組織成立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負責擬定一級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考試大綱,組織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命題工作,研究建立并管理考試試題庫,提出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建議。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織專家審定一級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試題,會同公安部確定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并對考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全國統一的考試大綱和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并研究確定本地區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合格標準。
考試科目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共三科:《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考試時間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分3個半天進行。《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2.5小時,《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試時間為3小時。
考試題型及分值
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題型及分值 | |||
科目 |
時長 |
題型 |
分值 |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
2.5小時 |
單選題(80道)、多選題(20道) |
120分 |
《消防技術綜合能力》 |
2.5小時 |
單選題(80道)、多選題(20道) |
120分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3小時 |
主觀題(6道) |
120分 |
報名時間
一般情況,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的方式(具體報名方式請以當地官方公布為準)。報考者須在規定時間內訪問當地官方網站,認真閱讀有關文件,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進行報名。
網絡報名者應通過鏈接登錄或直接訪問官方報名網站進行網絡注冊,并按照網絡提示填寫報考信息、上傳照片,完成報名。
報名入口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報名入口:中國人事考試網等官方報名網站。
網絡報名者應通過鏈接登錄或直接訪問官方報名網站進行網絡注冊,并按照網絡提示填寫報考信息、上傳照片,完成報名。
報名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關于印發<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6號)執行。報考對象為從事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測等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一)報考全部科目(3科)考試條件(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附件7)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附件7)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附件7)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附件7)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附件7)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6.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按照規定,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二)免試部分科目考試條件(級別為免一科)
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
成績管理
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成績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應試科目的考試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合格證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