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天津市醫學研究衛生事業管理研究專業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開展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函〔2024〕418號)要求,為做好2024年度天津市醫學研究、衛生事業管理研究專業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條件
(一)自然科學系列醫學研究專業申報范圍、條件按照《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衛生健康委關于完善自然科學研究系列醫學究專業職稱評價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19〕158號)執行。
(二)哲學社會科學系列衛生事業管理研究專業申報范圍、條件按照《市人社局市衛生健康委天津社科院關于完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系列衛生事業管理研究專業職稱評價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19〕157號)執行。
(三)受到黨紀處分、政務處分、處分的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已離退休人員不在職稱評審范圍。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審。
醫學研究、衛生事業管理研究專業相關文件及評價標準可登陸天津衛生人才網(http://www.tjwsrc.com/)“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板塊進行查詢。
二、評審政策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及《市人社局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0〕40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二)援外、援藏、援疆、援青、援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按照國家及我市關于改進和加強援外醫療隊工作實施意見以及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支援人員職稱評審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三)從海內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急需人才職稱申報,按照《關于印發〈天津市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人才職稱評審辦法〉的通知》(津人〔2005〕56號)相關要求執行。
(四)社會辦醫療機構申報人員在職稱申報、評審方面與公立醫療機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享有同等待遇,不受戶籍、人事檔案、崗位結構比例、不同辦醫主體等限制。各區衛生健康委負責做好本區域內社會辦醫療機構醫學研究、衛生事業管理研究專業技術人員高級職稱申報工作。
(五)學歷破格申報或按規定轉崗聘任現工作崗位專業技術職務且持原職稱證書直接申報相應專業高一級職稱的人員,須參加醫學研究專業考試或衛生事業管理研究專業考試,考試合格證三年有效。
(六)繼續教育要求按照《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4〕51號)、《市人社局關于2024年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課目學習有關事項的通知》(津人社辦函〔2024〕19號)等本市有關政策規定執行,作為職稱申報評審必要的基本條件。職稱申報人員應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完成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并將繼續教育情況作為職稱申報的必要條件,由用人單位、業務主管部門逐級對申報人繼續教育完成情況進行核驗,市職稱辦對申報人繼續教育情況進行抽查。對繼續教育完成情況實行申報人承諾制,對承諾不實的申報人員取消當年申報資格。
(七)職稱申報人員一般每次只能申報一個系列或專業,每年同一系列或專業只能申報一次。同一單位申報相關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
三、申報方式及時間安排
本年度醫學研究、衛生事業管理研究專業職稱申報統一使用“天津市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信息系統”,實行網上申報、網上辦理、網上查詢、網上評審、網上發證,為優化申報流程,減輕申報人員負擔,除不宜上傳的材料外,不再向評委會提交紙質版申報材料。評審通過人員在線自行下載、打印電子職稱證書,交由用人單位核實后,將職稱證書及評審表一同放入干部人事檔案中。
(一)單位推薦。用人單位開展職稱申報推薦工作,對推薦結果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資料以圖片方式留存備查,并在職稱評審系統中上傳。
(二)申報審核。申報人員自10月8日(星期二)起登錄職稱評審系統,按要求在線填報相關信息、上傳佐證材料,并提交至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于10月25日(星期五)前提交申報信息及申報材料。
(三)評審公示。職稱評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評審結束后,對評審通過人員在職稱評審系統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生成電子職稱證書,評審通過人員可在線下載打印。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政策要求。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市人社局關于印發〈天津市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津人規字〔2019〕4號)要求,加強職稱評審管理,保證評審質量。要按照有關規定和時間節點完成職稱申報,并持續優化職稱服務,做好本年度申報政策的宣傳和解釋工作,及時將政策、申報途徑等傳達到位,積極妥善解決實際問題。
(二)嚴密組織實施。各單位要及時制定組織實施方案,具體負責部門要在實施方案中明確申報時間、材料審核要求,要加強對評審專家的管理,細化推薦評價辦法。各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推薦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對重點單位重點環節可采取方案備案、材料抽查、現場指導等方式強化管理,確保推薦工作平穩、有序。
(三)嚴把申報程序。各單位認真落實“四公開”“雙公示”制度,要認真開展廉政教育,防范廉政風險,要嚴格按照個人申報、材料審查、考核推薦、公示等程序開展工作,注重保持推薦條件、標準的一致性、連續性和嚴肅性,確保推薦工作程序公開合法、結果公正合理。同時做好服務保障工作,積極指導和協助申報人員進行網上填報,嚴格按照要求整理、上傳業績材料,確保申報正確無誤。
(四)嚴審申報內容。各單位及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申報人員崗位情況、申報材料審核把關,可通過網上檢索、專家審核等多種形式,加大對申報人提交的論文、著作、報告、科研成果等材料內容真實性審核,杜絕抄襲、學術造假行為,確保申報內容真實有效,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
(五)嚴肅工作紀律。各單位要認真落實職稱申報推薦的主體責任,強化職稱評審申報推薦紀律要求,要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職稱評審監管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24〕56號)等有關規定,堅持依法監督、全面監督、問題導向和公正高效的工作原則,明確申報人員、評審專家、職稱評審相關工作人員及評審相關單位監管重點,對職稱評審全過程實施監管。實行職稱申報誠信承諾制度,認真組織填寫《職稱申報個人承諾書》《單位推薦情況表》《評委會成員誠信承諾書》等,對通過違規違紀行為取得的職稱,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處置,確保推薦和評審工作公平公正。
附件:1.單位申報材料要求
2.單位推薦情況表
3.評委會成員誠信承諾書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申請及有關情況簡介表
5.2024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名單
6.2024年度支援人員職稱申報名單
7.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人才職稱評審申請表
8.申報材料真實性審核報告
9.申報醫學研究專業中、高級職稱個人提交材料要求
10.申報衛生事業管理專業中、高級職稱個人提交材料要求
11.衛生事業管理研究成果鑒定表
12.職稱申報個人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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