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9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間:7月30日-8月12日,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25日-11月1日,考試時間:11月2、3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8號)文件要求,為做好我省2019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和考試設置
2019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11月2、3日舉行,考試形式為電子化考試(即機考),考試地點設在各市。請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做好各項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設報名點,報名及其他考務管理工作分別由石家莊、保定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經濟考試設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設15個專業,各個專業均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客觀題)和《專業知識與實務》(客觀題)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經濟考試按級別、專業分2天上、下午4個批次實施,具體安排見附件2。
《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兩科目實行合并組織、分科目連續作答的方式,每個科目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科目總計考試時長為3小時。每科目可提前15分鐘交卷,兩科目合計可提前30分鐘交卷、離場。
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該項考試報名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考試組織機構將規定的報考人員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和報考條件一次性告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承諾本人已經知曉規定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報考人員無需攜帶學歷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部門(機構)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核驗和核查,并依據其作出的承諾為其辦理報考相關事項。考試組織機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虛假承諾行為和違紀違規行為作出處理。
(一)告知承諾適用對象。相關報考人員須通過告知承諾制報名參加考試。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到所屬考區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二)告知承諾方式。告知和承諾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服務平臺進行。報考人員須客觀準確完整地填報相關信息,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以下簡稱報考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
(三)失信管理
1.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檔案庫存在合格成績的應試人員(老考生)經在線核驗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按報名無效處理;如因年限問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符合報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績無效處理。
2.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建立失信應試人員黑名單制度,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三、嚴格資格審查
(一)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初級考試的人員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以上學歷。
報名參加中級考試的人員須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或高中畢業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取得經濟系列初級職稱,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二)嚴格資格審查相關要求
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對報考人員將實施全程社會監督和加強全面管理,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范和打擊不符合報考條件、失信虛假承諾或有組織跨地域涉假騙考行為。省、市兩級考試機構切實履行審核職責,通過定向核查、隨機抽查、考后復審、核實舉報、數據比對等形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按照報名屬地化管理要求,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報考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復核;主動加強與當地考試行業主管部門溝通,共同做好報考信息中所學專業和工作經歷的審核。對須進行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可要求報考人員補充提交報名表等必要的證明材料,但應盡可能方便報考人員;通過官方網站或數據庫核驗、外調行業部門和用人單位等手段,嚴格審核報考條件。積極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凡有舉報的,必須及時認真核實;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采取一定方式進行復核并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四、嚴肅考試紀律
為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省、市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將聯合公安、行業行政主管、工信和紀檢監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涉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行為“零容忍”。
根據人社部第31號令有關規定,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并且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測,如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五、報名流程
如果易考吧 經濟師考試所轉載內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