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和《廣州市教育評估和教師繼續教育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為做好我區2024年上半年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一)廣州市荔灣區戶籍人員;
(二)持有廣東省居住證(居住證上的“現居住地址”為廣州市荔灣區)并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三)廣州市荔灣區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科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和廣州市幼兒師范學校應屆畢業生;
(四)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廣州市荔灣區居住或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廣州市荔灣區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
(五)駐穗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駐穗部隊所在區為荔灣區)。
二、認定條件
申請人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同時應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以上學歷均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包括自學考試、業余大學、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網絡學校<函授>等)和經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港澳臺學歷和國外同等學歷。
(三)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五)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入學時間以畢業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為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可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教師資格。
3.屬于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師范生,通過其就讀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申請認定與《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上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相同的教師資格。具體要求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教師函〔2020〕5號)和《教育部關于推進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通知》(教師函〔2022〕1號)規定執行。
三、認定時間
2024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網上報名時間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第二階段網上報名時間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憑《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認定教師資格的教育類研究生、師范生參加第二階段網上報名。具體流程如下:
(一)時間安排
1.第一階段。
(1)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和材料提交時間: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通過“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報名及提交材料;
(2)“穗好辦”APP申請人信息采集時間:4月12日17:00至4月25日17:00;
(3)體檢時間:4月11日至4月22日;
(4)材料審核時間:4月13日9:00至5月16日12:00;
(5)受理申請時間:5月16日;
(6)核查申請人居住證時間:4月23日至4月29日;
(7)認定機構統一核查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時間:4月23日至5月27日;
(8)審批時間:5月16日至5月31日,根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結果,給予申請人認定通過結論,生成證書編號并向社會公告。
2.第二階段。
(1)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和材料提交時間: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通過“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報名及提交材料;
(2)“穗好辦”APP信息采集時間:6月21日17:00至6月28日17:00;
(3)體檢時間:6月14日至6月25日;
(4)材料審核時間:6月21日9:00至7月4日12:00;
(5)受理申請時間:7月4日;
(6)核查申請人居住證時間:6月25日至7月4日;
(7)認定機構統一核查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時間:6月25日至7月15日;
(8)審批時間:7月4日至7月19日,根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結果,給予申請人認定通過或不通過等相應結論,生成證書編號并向社會公告。
四、認定流程
(一)注冊。
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通過“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
賬號信息直接關系到后續教師資格業務辦理,請務必仔細填寫。具體操作請仔細閱讀“咨詢服務”欄目下“操作手冊”中的《申請人賬號注冊登錄使用手冊》。
(二)報名。
1.申請人須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完成報名。每位申請人每年只可以申請認定并取得一種教師資格。具體操作請仔細閱讀“咨詢服務”欄目下“操作手冊”中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
2.按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種類選擇正確的認定機構:
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選廣州市教育局。
申請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選本人戶籍(居住證或駐穗部隊)所在區教育局;幼兒師范學校應屆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含在讀研究生)選擇本人在讀學校所在區教育局;港澳臺人員選擇本人居住地或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的區教育局。
(三)選擇確認點。
廣州市教師資格認定確認點為各區教育局,按戶籍、居住證或學生證等選擇正確的確認點:廣州戶籍的申請人選擇戶籍所在區教育局;居住地在廣州(含駐穗部隊)的申請人選擇居住地所在區教育局;廣州市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專科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和廣州幼兒師范學校應屆畢業生選擇本人就讀學校所在區教育局;港澳臺人員選擇本人居住地或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的區教育局。
確認填寫的認定信息無誤后,提交認定申請,取得報名號:3152XXXX,且只有生成報名號方為報名成功,并注意保存備查。
(四)材料申報。
廣州市荔灣區教師資格認定方式為全程網辦,無需前往線下確認點辦理。
1.材料提交方式。
認定確認環節需要申請人完成以下兩個步驟: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完成注冊、報名,取得報名號,完成相應材料提交;下載并安裝“穗好辦”APP,完成信息采集后上傳證件照、居住證等材料(證件照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相片電子版,所傳照片應與“中國教師資格網”一致、持有廣州市居住證的申請人需提交居住證原件PDF格式拍照或掃描件),用于后期制作證書、簽發電子證照及核驗居住證真偽。
以上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2.材料提交要求。
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所提交材料,可以自動核驗的,則不需要申請人提交,不能核驗的,需要申請人提交該材料的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掃描版(PDF格式,不大于190KB)。
(1)照片。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穗好辦”APP所傳照片應與“中國教師資格網”一致。
(2)身份證明。
廣州市荔灣區戶籍人員上傳本人戶口本首頁及戶口本本人信息頁(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本人戶口頁原件及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
廣州市荔灣區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科應屆畢業生可在報名過程中通過【同步學籍】功能進行同步,同步后的學籍信息會在個人信息中心展示,在讀研究生同步學籍報名的,還需補錄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信息(注意:教師資格認定中的應屆畢業生,僅限普通全日制最后一學期);
非廣州市荔灣區戶籍人員上傳有效期內“居住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軍官證、士兵證及部隊證明”等。以上材料皆為原件掃描電子版。
(3)學歷證明。
申請人在學信網可查詢的學歷證書,需在手機端下載“學信網”APP,完成學信網向中國教師資格網推送學歷信息進行授權;學歷信息在學信網不能核驗的,申請人需要提前通過在學信網學歷認證(網址:https://www.chsi.com.cn)。特別提示:中專學歷需上傳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學歷證明,大專及以上學歷報名時未通過核驗且沒有進行學歷認證的視為學歷不符合認定條件。
持港澳臺地區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掃描電子版,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掃描電子版,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
申請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時已核驗的,自動同步,不需要提交;不能通過核驗的,請聯系參加普通話測試的測試站開具測試等級證明,未開具證明的,按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處理。
特別提示: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申請人查詢不到成績、證書領取、證書補辦等問題,請聯系參加普通話測試的測試站進行咨詢。
(5)無犯罪記錄證明
內地申請人不需要個人準備無犯罪記錄證明。港澳臺居民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有關部門開具。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申請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見附件1、2),由申請人填報《廣州市2024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港澳申請人信息統計表》(見附件3)后發送郵件至gzjszg@163.com,并聯系廣州市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工作人員(聯系人,黃老師,聯系電話:020-83494295),收集相關信息后報省教育廳辦理。申請人收到函件后(郵費到付),盡快到香港或澳門的警務部門辦理無犯罪證明,港澳警務部門核實后,將核查結果反饋省教育廳。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半年內有效。
臺灣地區申請人的無犯罪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臺灣地區相關部門開具,開好后直接交給確認點認定機構。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報名成功后,需填報《廣州市2024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臺灣申請人信息統計表》(附件4)發送郵件至市認定辦郵箱(gzjszg@163.com)。
(6)體檢
詳見(五)體檢。
(7)學業成績單(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畢業生免試認定申請人上傳)。
(8)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9)參加免試認定教師資格改革的教育類研究生、師范生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由中國教師資格網在線驗證,無需提供原件。
(五)體檢。
廣州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行全市無紙化通檢,申請人需持個人身份證件到各區指定醫院(見附件5)進行體檢,體檢結果由醫院統一交回各區認定機構,不需要申請人上傳“中國教師資格網”,體檢結果將在“穗好辦”APP的審核結果中顯示,申請人如有疑問,可自行到體檢醫院查詢。
溫馨提示:
1.指定醫院主檢醫生確認申請人懷孕的,免檢胸透。備孕、哺乳期的申請人,須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要求體檢,不能免除項目。
2.因部分指定醫院星期六、日不受理體檢,請申請人合理安排時間,盡早就近參加體檢。
3.申請人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體格檢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認定申請。
(六)材料審核。
申請人完成報名及材料提交后,請注意查閱中國教師資格網中“查詢報名信息”右側是否有認定機構留言信息、報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資格認定材料確認情況”,或查閱“穗好辦”APP是否有留言信息,及時按要求修改或補充認定材料。
(七)領取教師資格證。
1.領證信息。
荔灣區教育局將依據審批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作教師資格證書。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時間和地點,可關注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lw.gov.cn/gzlwjy/gkmlpt/index,或關注微信公眾號“廣州荔灣教育”上發布的領證通知。
2.領證方式。
(1)郵寄。申請人可以在報名時選擇,郵費到付。
(2)自取。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到受理認定的機構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
特別提示:
(1)應屆畢業生憑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現場領取教師資格證。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上報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由他人替代報名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對申請人的身份、學歷、普通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申請人只有填報真實個人信息方可通過上述信息的核驗。
(三)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2〕46號)規定,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聯系認定機構,咨詢辦理延長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事宜。
(五)更多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相關信息,敬請關注“中國教師資格網”、“廣州市教育局”官方網站和“廣州市教育評估中心”微信公眾號,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網站,“廣州荔灣教育”微信公眾號。如有疑問可撥打咨詢電話:廣州市教師繼續教育與教育評估中心:020-83494295;廣州市荔灣區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020-81199452。
(六)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注冊及報名詳細操作可參照相關使用手冊,詳見附件6、7。
點擊查看>>>http://www.lw.gov.cn/gzlwjy/gkmlpt/content/9/9562/post_9562392.html
1.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模板(香港)
2.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模板(澳門)
3.廣州市2024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港澳申請人信息統計表
4.廣州市2024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臺灣申請人信息統計表
5.廣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體檢指定醫院(2024年上半年)
6.申請人賬號注冊登錄使用手冊
7.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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